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更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奋勇争先、创新创业,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科协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表彰名额为20名,表彰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历届中国和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湖南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主要成果在湖南完成,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具有中国国籍,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市州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最多可推荐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企业人员)。企业(园区)科协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科协负责纳入本地区推荐。
(二)各省科协主管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各高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名。
所有推荐人选均应通过以上渠道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组织对推荐材料、被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复审,被推荐对象分别在本单位、推荐单位范围和全省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组织推荐。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渠道申报。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照分配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报评选办。
(二)进行初审。评选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初审推荐对象,提出初审建议,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反馈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各推荐单位将初审推荐对象在本市州、本学会(协会、研究会)、本高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评选办。
(三)开展复审和全省公示。评选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学术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把政治关、实绩关、廉洁关。推荐对象应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要有突出贡献和广泛社会影响。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五)推荐对象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真实、准确、规范。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
(六)候选人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人事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按照属地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七)推荐对象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推荐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由省科协推荐参加科协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进度安排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推荐单位减负,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在推荐阶段仅需通过“智慧科协”系统在线填写有关内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智慧科协”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推荐单位请于8月25日17:30前在线完成推荐工作。申报人提交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要求为准。
(一)申报人
请申报人登录注册“‘智慧科协’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系统”(https://rcps.cast.org.cn/c/scene/hnqk/home),访问“在线申报”栏目进行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
“推荐码”是建立推荐关系的重要标识,由推荐单位发放给申报人。
《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申报人签字的候选人声明、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意见页、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所在单位为民营企业等其他类型单位的仅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登录系统(地址同上,凭管理员“手机号+验证码”方式登录),访问“在线提名”栏目,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为推荐人选填写推荐意见、上传签字(盖章)的推荐意见页、《推荐报告》(仅限推荐单位),完成推荐。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理由等,须加盖公章。
七、表彰办法
省科协作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八、组织领导
省科协成立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好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工作。
九、联系方式
(一)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业务管理)
联 系 人:汤姗姗 欧阳治
联系方式:(0731)84884360,84884389
(二)省科技咨询中心(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刘嘉宁 章 晔
联系方式:(0731)85455018,18684851436
电子邮箱:hnskjzxzx@126.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311室。
(三)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 系 人 :罗 晓 琪肖航
联系方式:15117991527,15020129991
附件:1.第十三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docx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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