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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协: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两年来,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推动科普惠农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省科协、财政厅决定对我省2006、2007年获得“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中旬。
二、检查对象
2006、2007年受“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三、检查内容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实施情况及效果;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成效。
四、检查方式
由省科协、省财政厅组成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按如下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
2、现场考察;
3、查阅账目;
4、综合评估。
五、检查依据:
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六、准备材料: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总结。其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辐射、带动、示范、业绩),资金使用情况、产生的效益、监管措施、报账办法,工作体会,存在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打算。
2、“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表(可在湖南科协网通知栏内下载)。
七、具体要求:
1、市州科协要组织好本市州项目单位的迎检工作,总结经验、推介典型。
2、相关县市区科协要协助项目单位准备好检查材料,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推动科普惠农工作。
3、项目单位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并由主要负责人汇报。
4、检查时间、分工等具体事宜由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表.xls
发布日期:2008-11-18
来源:普及部
责任编辑: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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