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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科协和科技园区科协 开办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 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湘发〔2006〕24号)精神,促进和支持县以上科协实现独立建制和在科技园区建立科协组织,省科协决定自2007年起至2009年,设立支持县级科协独立建制和科技园区建立科协组织开办经费项目。现将《湖南省县级科协和科技园区科协开办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知和督促有关县(市、区)和科技园区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未独立建制县级科协名单.doc 湖南省县级科协和科技园区科协开办项目经费申报表.doc 湖南省县级科协和科技园区科协开办项目经费申报表.doc
发布日期:2007-12-23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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