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省科协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49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6月30日以前省科协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组部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突出考核工作实绩、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向导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合理确定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在编总人数的15%。其中,省科协机关优秀人员控制数为6名(厅干1名、部门领导2名、其他干部3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15%的比例数控制优秀人数。对不按照规定实施考核或随意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不能按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待遇。

    四、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制度
    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要在2012年2月底前结束。各考核单位须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考核,并于2012年2月底前将《年度考核花名册》、《年度考核审批表》等材料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五、严格执行奖励标准
    根据湘人社函[2011]493号文件精神,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1500元奖金。年度内受到多次奖励的,按照高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奖金发放渠道不变)。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和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填写《奖励审批表》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审批。《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采用16K纸张,用黑色笔填写(或打印);
    2、年度考核结果必须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签名;
    3、年度考核各类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上下载。

 

湖南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1年12月26日

2011年省科协机关年度考核表格

2011年省科协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格

编辑:莫鼎
责任编辑:莫鼎
发布日期: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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