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科协通〔2011〕52号

各市州科协:

    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期间,各级科协组织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和“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全省各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科普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省科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在组织实施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此次拟评选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各市州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了以主要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研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活动方案,工作责任到人,并安排了专项经费; 
    2、活动有一定规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活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及群众的广泛参与; 
    4、活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做好总结工作,按照省科协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总结、报表、光盘、照片等资料。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活动中,工作积极主动,态度认真,讲究实效,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2、组织、策划和参与活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出较大贡献; 
    3、指导组织本地、本系统的活动,内容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群众反映良好。

    三、评选程序 
    1、各市州科协对本地、本部门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并在推荐表中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省科协成立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审小组,对市州科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名单,并发文表彰。

    四、其他事项 
    1、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市州科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对推荐表进行初审,并在推荐表中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地上报的推荐表及电子版于2011年12月28日前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表电子版请到省科协网址(www.hnast.org.cn)下载。

    联 系 人:陈满生 
    联系电话:0731-84884350(传真) 
    电子信箱:hnkxpjb84884350@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404室  
    邮政编码:410005

    附件: 
    1、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11年全国科普日和“防灾减灾日”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12月19日

编辑:莫鼎
责任编辑:莫鼎
发布日期: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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