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10〕36号)要求,2010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现就做好我省县级科协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对象为全省县(市、区)科协。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为科普工作条件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采用统一的测评指标。《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指标》见附件1,《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指标》见附件2。

    三、测评年度
    本次测评年度时间为2009年。科普工作条件测评主要考察2009年底的情况,绩效测评考察2009年全年的情况。除少数有特别说明的指标外,数据资料所属时间均为2009年。

    四、测评程序
    1、县(市、区)科协填写测评表。
    县级科协根据工作记录和实际情况填写“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1)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州科协。
    2、市州科协审核、录入、汇总。
    市州科协下载安装“全国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状况测评系统软件”和《用户使用指南》(网址: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2134928.html),然后对县级科协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将数据录入系统,并在“地(市)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模块中填写对该县(市、区)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在汇总所有县级科协数据并审核无误后,将系统文件(txt格式)导出。

    五、测评要求
    本次测评由各市州科协负责实施,各县(市、区)科协具体填报。测评工作是作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不作为排名先后、评优评奖的依据。各县(市、区)科协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工作记录和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测评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各市州科协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测评工作广泛调研,对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进行科学分析,确保测评结果准确无误,如测评有误,将责成重新测评予以更正。八月正值酷暑,高温季节,各级科协测评工作要科学安排,注意安全。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州科协于8月31日前将系统导出文件(txt格式)电子版和本市州测评工作简要总结电子版发送至省科协普及部邮箱,并将县级科协上报表格填写认可程度加盖公章后寄至省科协普及部。

    联 系 人:蒋电波
    联系电话:0731-84884352
    电子邮箱:hnkxpjb4444890@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7号湖南省科协普及工作部
    邮    编:410005
 
    附件:1、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样表)
         2、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样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编辑:莫鼎
责任编辑:莫鼎
发布日期:20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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