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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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协组织所属省级学会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根据《湖南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民政部《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湖南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的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规模不一、领域分布广和具有非营利性的基本特点,根据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组织隶属关系复杂、党员分布广泛等实际情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切实推进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主题,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灵活多样的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加大学会党建工作的力度。加强湖南省科协对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以党建工作促进学会工作。扩大党在学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挥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引导学会加强自身建设。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手段,认真分析、解决学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明确方向,引导学会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内部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组织运作和服务能力。

    (三)推动学会发挥积极作用。以胡锦涛总书记12•15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技评价、学术规范、举荐人才等业务活动。通过优化学会外部政策环境,拓展发展空间,争取在学会共建、学会创新发展推广、支持学会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化服务职能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四)确保全程参加各个阶段的活动。其中己建立党组织但未参加过活动的,要立即组织部署;对于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则上应在省有关部门和湖南省科协的指导下建立党组织或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有党员但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依据学科相近、地域相邻、自愿结合的原则组成若干联合活动小组,组内学会可通过建立临时或联合党组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相对集中开展活动;对于目前无党员的学会,应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吸收、发展党员。

    三、参加范围

    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的原则,湖南省科协业务主管的学会应全部纳入本次学习实践活动范围。每个学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包括:学会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学会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理事长、驻会或常务副理事长、专职正副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四、工作步骤

    湖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的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10月开始,至2010年2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2009年10月—11月20日) 
    1.调查了解省级学会党建情况。湖南省科协组织对所业务主管的119个学会中的党组织建设情况、学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机构人员的党员数量、分布、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等情况进行调研。
    2.建立组织机构,研究指导性文件。成立湖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省级学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报湖南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召开湖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工作会议及印发文件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组织发动。要求各学会党员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参加,动员和部署学习实践活动。
    4.省级学会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实行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学会党组织和党员,按规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规政策。同时邀请有关专家,集中组织辅导。重点讲解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会工作相关的政策,印发学习辅导材料。指导学会紧扣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开展深入调研,各学会领导班子要围绕如何增强学会凝聚力、增强学会科学发展能力等问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会员意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意见,做好调查研究。调研结果应当作为学会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依据。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2009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两项工作。
    各学会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重点分析检查学会“两个建设、一个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方面的不足,特别要查找学会在发展服务会员、促进学风道德建设方面的薄弱之处,加以分析研究。各学会应“开门搞活动”,广泛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乃至会员征求意见。充分利用中国科协会员日的时机,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学会特色的会员日活动,增强学会组织与会员、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营造为会员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良好氛围,更加鲜明地树立学会服务会员的社会形象。要结合《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的贯彻和落实,认真检查分析。各学会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增强学会在引导科技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学风建设方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湖南省科协将由负责同志带队分头分片对各学会的活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导,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12月20日—2010年2月20日)
    1、各学会要根据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会要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学会要制订整改落实措施。要根据所查找的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方案原则上要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同时及时向理事长及理事会报告情况,积极争取理事长和理事会的支持。
    2、学会应根据情况,可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部分会员范围内开展满意度测评。在科学制定测评指标、合理确定测评范围的基础上,对解决突出问题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并根据群众的反馈,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3、湖南省科协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会党建工作予以指导,并将进一步研究学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
    4、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湖南省科协拟在2010年2底召开总结大会,认真总结所属省级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学会组织“回头看”活动,对照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使科学发展观渗透到学会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之中。同时,湖南省科协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完善学会外部政策环境的措施,力求在学会共建、支持学会创新发展、承担社会职能等方面有所进展。

    五、主要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湖南省科协所业务主管的各省级学会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包括对学会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了解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完成湖南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并做好联系沟通工作。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 田明星   湖南省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 张学军   湖南省科协学会部部长
    成  员:
    曹争鸣   湖南省科协学会部副部长
    李  云   湖南省科协学会部副部长
    肖  鹏   湖南省科协学会部主任科员
    卜仲伟   湖南省科协学会部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省科协学会部),负责承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落实集中活动和会议的安排等,并督促指导学会成立各类党组织并按照规定开展活动。

    各学会原则上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应确定1名党员负责人为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中没有党员的,要在办事机构中确定1名党员担任第一责任人,并与学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共同领导学习实践活动。

    (二)建立联系协调机制 

    各学会要确定1名联络员,名单于10月上旬报省科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传达湖南省科协组织所属学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每个学会要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阶段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一篇简报稿,反映学会开展活动的进展和成绩。领导小组将对各学会开展活动情况予以巡视和检查。 

    根据民政厅要求,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联系单位探索工作规律,总结成功经验。湖南省科协确定湖南省医学会、湖南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湖南省公路学会为全省省级学会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开辟宣传和信息发布渠道。在湖南科协网上设置全省省级学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建立简报发送制度。要充分利用湖南科协网站和省民政厅网站及相关新闻媒体保证上传下达和沟通交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发布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会工作有机结合 

    指导学会把学习实践活动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改进学会工作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会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会员服务、办事机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开展高水平业务活动的新机制。针对学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外部政策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制约学会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 

    湖南省科协对所属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做统一动员部署,并根据学会党组织和党员分布不均衡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党员人数较多、党组织健全的学会加强监督和指导,对党员人数较少、未建立党组织的学会,按照区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集中组织部分活动。鉴于学会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在活动要求上应留有余地,在活动方法上留出空间,学会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去创新、去实践。各学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习内容、灵活安排活动时间、选择简便易行的学习方式。不同类型和特点的学会,要找准着力点,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要以力求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取得实际效果为主要目的。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学会在创新型湖南建设中的作用。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编辑:肖鹏
责任编辑:莫鼎
发布日期: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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